广东商学院毕业证样本展示1985年6月,广东财经学院更名为广东商学院,由省高教局和省财办共同领导,并接受省商业厅指导。1986年7月30日,原广东省高教局批复同意原广东商学院与原广东省税务局签订《关于共同开办税务专业的协议书》,专门为广东税务系统培养专门人才。1992年,广东省政府七届常务会议决议通过在广东商学院基础上组建广东法商大学,以“广东法商大学(筹)”名义招生。1993年,广东商学院与国家财政部、暨南大学、首都经贸大学联合招收研究生。1997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司法部签署建《共建广东商学院(广东法商大学)协议书》。5月,学院顺利通过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工作评价。1999年,广东商学院、三水市人民政府合作兴建广商三水校区。2000年5月,学院与花都环洋商贸联合举办广东商学院花都学院。2001年,根据教育主…